保安業處於什麼的地位?

2013-10-14 01:46

保安業處於什麼的地位?

 

 (李斌傑、穀福生,2010,頁4-6)中寫道:

一、    保安業是一種新型的社會安全規範組織

這一安全規範組織的新型性具體表現在:

(1)保安業不是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專門國家機關,而是一個社會提供安全服務的企業,這就打破了治安保衞活動一直由政府機關壟斷的格局。

(2)保要業向社會提供的安全服務是有償的,這就打破了舊時安全服務一直不收費的舊傳統。

(3)保安業適應了專業劃分越來越細的社會分工的趨勢,真正體現或實現了社會分工的理念。

(4)由於保安公司與公安機關的特殊關係,以及保安公司自身的業務範圍,它比以往的任何群眾性防範組織都更能很好地發揮作用。

(5)由於保安公司是受客戶的僱請,也就是社會或客戶是花錢買平安,因此保安公司的業務服務更能滿足社會或特殊需要。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保安公司及其向社會提供的安全服務更容易為客戶所接受。

二、保安業是維護社會治安的一支重要輔助力量

就目前而言,我國維護社會治安的主要力量是執法機關。但由於物力、財力的限制,政府財政不可能拿出更多經費來大規模擴充警察隊伍,尤其是在香港對外開放,對內經濟搞活的轉型期,香港的警力遠遠無法滿足日益嚴峻的社會治安形勢的需要。這就要求必須有一支政府不承擔經費的社會治安輔助力量作補充,實際上,保安業也正是在這種條件下應運而生的。一方面,保安業不只緩解了政府警力不足的困難,而且也沒有增加政府的財政負擔,經濟有效地維護了社會治安秩序;另一方面,隨著改革開放和新舊體制的交替,安全防範方面出現了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保安公司的安全服務業不只彌補了一時期犯罪預防工作的空當,而且極大地滿足了社會各界對安全的需求。因此,保安業成為執法機關打擊違法犯罪和維護社會治安的一支重要輔助力量。隨著時間的推移,相信這支社會治安輔助力量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李斌傑、穀福生,2010:保安勤務規範與專業技能400問,中國檢察出版社,頁4-6